市畢業生戶籍遷入須知(2021年)
溫馨提示:
根據國家及廣東省戶口遷移管理規定,畢業生戶口遷出地公安機關應憑《報到證》和《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接收申請表》,直接遷出戶口,出具《戶口遷移證》。畢業生到我市公安機關辦理遷戶前,應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網站上下載打印《普通高校畢業生接收申請表》,持該表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領取《戶口遷移證》(遷移證上遷往地址可以是深圳市任何地址,如:深圳市某某區某某派出所)。
廣東省內居民已實施畢業生戶籍遷移一站式辦理,申請人戶口未遷出的,可直接預約到我市任一分局戶政行政服務中心窗口辦理,核驗通過的,免簽發《準予遷入證明》,申請人不需返回戶籍地辦理戶口遷出,待收到入戶短信通知后,預約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戶政中心)窗口辦理入戶登記。
一、入戶條件
(一)本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接收的畢業生及批準隨同遷入的子女。
本市生源畢業生可根據本人意愿,按畢業生復戶辦理。
(二)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無刑事犯罪記錄。
二、根據自身情形,選擇辦事指引
(一)戶口已遷出,持有《戶口遷移證》(遷移證上遷往地址可以是深圳市任何地址,如:深圳市某某區某某派出所),且沒有隨遷子女的,按下述辦事指引第(一)款辦理。
(二)有隨遷子女的,按下述辦事指引第(二)款辦理。
(三)戶口未遷出,無《戶口遷移證》的,按下述辦事指引第(三)款辦理。
三、辦事指引
第(一)款 戶口已遷出,持有《戶口遷移證》,且沒有隨遷子女的畢業生,按以下指引辦理。
1.準備以下材料
(1)入戶指標卡號信息(指標卡查詢方式:1.關注“深圳公安”微信公眾號--政務服務--戶政業務--其他服務--入戶指標卡查詢。2.公安機關推送的入戶指標卡提示短信。3.撥打市公安局戶政咨詢熱線0755-84465000。)確定已取得入戶指標卡的,現場辦理時公安機關可使用身份證號碼調取指標卡數據。
(2)《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3)《戶口遷移證》。
(4)申請人身份證(驗原件)。
(5)被投靠人婚姻狀況證明材料:未婚的,免提供;已婚的(含再婚),提供結婚證;離異的,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民事調解)書;喪偶的,提供結婚證、配偶死亡證明文書或戶口簿注銷頁或派出所注銷底冊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銷證明,戶口簿“婚姻狀況”欄已登記為“喪偶”的不需提供。(驗原件,收復印件)
在國(境)外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的,還需我國駐該國使(領)館或者相關政府聯絡部門認證。
(6)辦理第二代身份證相片回執。
(7)入戶地選擇及材料(申請人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從以下6種方式中自由選擇一種入戶方式):
①遷入配偶家庭戶。配偶為深圳戶口,且為本市家庭戶成員。所需材料:配偶戶口簿。(驗原件,收復印件)。
②本人或親友的房產立戶。所需材料:房產證復印件或不動產信息查詢結果單。在親友房產立戶的,須業主一同到場簽字確認并合影。
③掛靠親友家庭戶。所需材料:親友家庭戶戶口簿(驗原件,收復印件)。須戶主一同到場簽字確認并合影。
④本人單位集體戶。所需材料:提供集體戶戶號或戶內一名成員的身份證號碼。
⑤配偶單位集體戶。所需材料:無。
⑥遷入人才專戶。在本市繳納的,應入社保繳納單位所在地派出所人才專戶。所需材料: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在本市未繳納社保的,可自由選擇遷入本市任一派出所人才專戶。所需材料:無。
以上證件不是中文簽發的,須提供有翻譯資質機構出具的中文翻譯件。在國外領取婚姻登記文書的,需提供簽發地的中國駐外使領館的認證證明材料。
2.辦理流程
關注“深圳公安”微信公眾號,在“業務辦理”—業務預約申請—普通戶政業務—選擇“畢業生入戶(不需本市準遷)”,通過以上方式預約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辦理入戶。注意:選擇在本人或親友的房產立戶或入人才專戶的,須預約前往擬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
預約成功后,請按照預約時間,攜帶上述材料原件、復印件前往預約派出所辦理入戶。注意:選擇在親友的房產立戶或掛靠親友家庭戶的,須業主(戶主)一同到場簽字確認并合影。
第(二)款 有隨遷子女的畢業生,按以下指引辦理。
1.準備以下材料
(1)入戶指標卡號信息(指標卡查詢方式:1.關注“深圳公安”微信公眾號--政務服務--戶政業務--其他服務--入戶指標卡查詢。2.公安機關推送的入戶指標卡提示短信。3.撥打市公安局戶政咨詢熱線0755-84465000。)確定已取得入戶指標卡的,現場辦理時公安機關可使用身份證號碼調取指標卡數據。
(2)《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3)原戶口所在地簽發的《戶口遷移證》(如戶口未遷出,則無需提供)。
(4)申請人及子女戶口簿(驗原件,收復印件)。(如戶口已遷出,則無需提供)
(5)申請人身份證(驗原件)。
(6)隨遷子女《出生醫學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在國外出生的,還需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未認證的,提交國內公證機關出具的出生證明中文翻譯件的公證書。
(7)被投靠人婚姻狀況證明材料:未婚的,免提供;已婚的(含再婚),提供結婚證;離異的,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民事調解)書;喪偶的,提供結婚證、配偶死亡證明文書或戶口簿注銷頁或派出所注銷底冊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銷證明,戶口簿“婚姻狀況”欄已登記為“喪偶”的不需提供。(驗原件,收復印件)
在國(境)外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的,還需我國駐該國使(領)館或者相關政府聯絡部門認證。
(8)遇有下列情形,還需提供以下相應材料:
①隨遷子女屬繼子女的,提供撫養權三選一材料:
㈠子女撫養權屬法律文書: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法院撫養權(變更)判決(調解)書、撫養權變更公證書。
㈡撫養權屬方到場簽署《關于同意子女戶口遷移的聲明》。
㈢撫養權屬方同意子女遷戶的公證書。
②隨遷子女屬非婚生(子女出生時父母未登記結婚)的,其生父(母)須填寫《非婚生育子女情況聲明》,并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
㈠《出生醫學證明》記載父母雙方信息的,提供撫養權三選一材料。
㈡《出生醫學證明》記載父母雙方信息但無法聯絡另一方父(母)明確撫養權的,或《出生醫學證明》未記載另一方父(母)信息的,還需在《非婚生育子女情況聲明》上詳細說明情況,并現場書寫“本人申報XXX入戶,因撫養權不明產生的戶口糾紛,由本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㈢隨生父遷戶的,需提供親子關系司法鑒定意見書(子女出生3個月內,父母登記結婚并領取《出生醫學證明》免提供)。
③隨遷收養子女的,提供《收養登記證》。《收養登記證》登記的“送養人”系“被收養人”親生父母的,還需提供被收養人的《出生醫學證明》。
(9)辦理第二代身份證相片回執。
(10)入戶地選擇及材料(申請人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從以下6種方式中自由選擇一種入戶方式):
①遷入配偶家庭戶。配偶為深圳戶口,且為本市家庭戶成員。所需材料:配偶戶口簿。(驗原件,收復印件)。
②本人或親友的房產立戶。業主本人持房產證復印件、身份證到房產所在地派出所(戶政中心)開具標準地址單,同時簽署《同意在本人房產立戶的聲明》。所需材料:擬入戶地派出所出具的標準地址單、《同意在本人房產立戶的聲明》。
③掛靠親友家庭戶。所需材料:親友家庭戶戶口簿(驗原件,收復印件)。到派出所(戶政中心)落戶時,須戶主同時到場,核實戶主身份證,簽署《戶主關于新增戶內成員的聲明》后辦理。隨遷子女須一同掛靠。
④本人單位集體戶。所需材料:提供集體戶戶號或戶內一名成員的身份證號碼。
⑤配偶單位集體戶。所需材料:無。
⑥遷入人才專戶。在本市繳納社保的,應入社保繳納單位所在地派出所人才專戶。所需材料: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在本市未繳納社保的,可自由選擇遷入本市任一派出所人才專戶。所需材料:無。
以上證件不是中文簽發的,須提供有翻譯資質機構出具的中文翻譯件。在國外領取婚姻登記法律文書的,需提供簽發地的中國駐外使領館的認證證明材料。
2.辦理流程
關注“深圳公安”微信公眾號,在“業務辦理”—業務預約申請—普通戶政業務—選擇“畢業生入戶(需本市準遷)”,通過以上方式預約前往擬入戶地公安分局戶政行政服務中心辦理入戶核準。
預約成功后,請按照預約時間,攜帶上述材料原件、復印件前往擬入戶地公安分局戶政行政服務中心辦理入戶核準。
核準通過后,按以下兩種情形辦理:
①戶口已經遷出的,預約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戶政中心)窗口辦理入戶。注意:選擇入人才專戶的,須預約前往擬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選擇掛靠親友家庭戶的,須戶主一同到場簽字確認并合影。
②戶口未遷出的,受理機關將開具《準予遷入證明》。請持本人戶口簿、《準予遷入證明》回原籍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開具《戶口遷移證》。戶口遷出后,預約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辦理入戶。廣東省內居民已實施戶籍遷移一站式辦理,核驗通過的,免簽發《準予遷入證明》,申請人不需返回戶籍地辦理戶口遷出,待收到入戶短信通知后,預約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戶政中心)窗口辦理入戶登記。注意:選擇入人才專戶的,須預約前往擬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選擇掛靠親友家庭戶的,須戶主一同到場簽字確認并合影。
第(三)款 戶口未遷出,無《戶口遷移證》的畢業生,按以下指引辦理。
1.準備以下材料
(1)入戶指標卡號信息(指標卡查詢方式:1.關注“深圳公安”微信公眾號--政務服務--戶政業務--其他服務--入戶指標卡查詢。2.公安機關推送的入戶指標卡提示短信。3.撥打市公安局戶政咨詢熱線0755-84465000。)確定已取得入戶指標卡的,現場辦理時公安機關可使用身份證號碼調取指標卡數據。
(2)《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3)申請人戶口簿(驗原件,收復印件)。
(4)申請人身份證(驗原件)。
(5)被投靠人婚姻狀況證明材料:未婚的,免提供;已婚的(含再婚),提供結婚證;離異的,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民事調解)書;喪偶的,提供結婚證、配偶死亡證明文書或戶口簿注銷頁或派出所注銷底冊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銷證明,戶口簿“婚姻狀況”欄已登記為“喪偶”的不需提供。(驗原件,收復印件)
在國(境)外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的,還需我國駐該國使(領)館或者相關政府聯絡部門認證。
(6)辦理第二代身份證相片回執。
(7)入戶地選擇及材料(申請人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從以下6種方式中自由選擇一種入戶方式):
①遷入配偶家庭戶。配偶為深圳戶口,且為本市家庭戶成員。所需材料:配偶戶口簿。(驗原件,收復印件)。
②本人或親友的房產立戶。業主本人持房產證復印件、身份證到房產所在地派出所(戶政中心)開具標準地址單,同時簽署《同意在本人房產立戶的聲明》。所需材料:擬入戶地派出所出具的標準地址單、《同意在本人房產立戶的聲明》。
③掛靠親友家庭戶。所需材料:親友家庭戶戶口簿(驗原件,收復印件)。到派出所(戶政中心)落戶時,須戶主同時到場,核實戶主身份證,簽署《戶主關于新增戶內成員的聲明》后辦理。隨遷子女須一同掛靠。
④本人單位集體戶。所需材料:提供集體戶戶號或戶內一名成員的身份證號碼。
⑤配偶單位集體戶。所需材料:無。
⑥遷入人才專戶。在本市繳納社保的,應入社保繳納單位所在地派出所人才專戶。所需材料: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在本市未繳納社保的,可自由選擇遷入本市任一派出所人才專戶。所需材料:無。
以上材料屬本人持有證件證明的收取復印件交驗原件(身份證只核驗原件,不收取復印件),屬專為本次申報出具的證明材料收取原件。辦理戶口事項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為外文的,應當附有國內公證機關出具的中文譯本。
2.辦理流程
關注“深圳公安”微信公眾號,在“業務辦理”—業務預約申請—普通戶政業務—選擇“畢業生入戶(需本市準遷)”,通過以上方式預約前往擬入戶地所在的公安分局戶政中心辦理入戶核準。
預約成功后,請按照預約時間,攜帶上述材料原件、復印件前往擬入戶地公安分局戶政行政服務中心辦理入戶核準。
核準通過后,受理機關將開具《準予遷入證明》。請持本人戶口簿、《準予遷入證明》回原籍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開具《戶口遷移證》。戶口遷出后,預約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戶政中心)窗口辦理入戶。廣東省內居民已實施戶籍遷移一站式辦理,核驗通過的,免簽發《準予遷入證明》,申請人不需返回戶籍地辦理戶口遷出,待收到入戶短信通知后,預約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戶政中心)窗口辦理入戶登記。
注意:選擇入人才專戶的,須預約前往擬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選擇掛靠親友家庭戶的,須戶主一同到場簽字確認并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