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關于2025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申報繳納的通告
自2025年1月起,我省參保用人單位(含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按繳費比例16%申報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市稅務局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5年企業職工基本費申報繳納的通告
2024年第10號
按照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的工作安排,自2025年1月起,我省參保用人單位(含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按繳費比例16%申報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