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優化人才引進辦理工作的通告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優化人才引進辦理工作的通告
來源: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發布日期:2024-12-30 12:47:17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提升行政效能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的指導意見》(國發〔2024〕3號)精神,深化“人才引進入戶一件事高效辦”事項,促進政務服務和行政效能雙提升,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優化人才引進立戶登記事項辦理
推進人才引進立戶登記與組織機構注冊登記協同辦理,在我市依法注冊登記的用人單位取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后,可自動獲得人才引進業務申辦權限,無需再向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提出人才引進立戶登記申請。
二、簡化留學回國人員引進事項辦理
推進出國留學人員資格審定業務與留學回國人員引進業務協同辦理,留學回國人員無需辦理本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可直接申請辦理留學回國人員引進。其中,屬于留學人員的,提供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和《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屬于訪問學者和博士后等進修人員的,提供本人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及在國(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工作或學習一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業績材料。其他單位需要甄別出國留學人員身份的,可參照前述材料自行判斷。
三、優化在職人才引進業務事項辦理
(一)優化人事檔案轉遞、接收手續。統一在職人才引進辦理方式,在職人才引進業務核準同意后,具有人事檔案的人才,可在入戶后向具有人事檔案保管權的用人單位或市、區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機構申請辦理人事檔案商調手續。人才辦理人事檔案商調手續實行承諾制,具有人事檔案保管權的用人單位或市、區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檔案接收、轉遞手續。
?。ǘ┖喕月毞Q條件申報人才引進業務手續。逐步推進業務全流程網辦,實行申請人、用人單位承諾制辦理。申請人職稱信息可以通過國家、省、市職稱證書查詢平臺查驗的,上傳相應查驗憑證后無需前往人力資源部門服務窗口現場辦理。對無法查驗的,申請人根據業務系統短信通知前往人力資源部門服務窗口提供相應材料。
按照職稱評審地域性、行業性等工作要求,申請人用于辦理人才引進的職稱的申報單位和取得時間應與工作經歷相一致。申請人在我市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在市外取得的職稱,應當符合職稱管理權限,并提供相應材料。申請人以非我市職稱管理部門頒發的職稱證書申辦人才引進的,應當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在我市相關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情況報告。
四、統一人才引進業務電子證照
按照應屆畢業生接收、留學回國人員引進和在職人才引進等業務類型申請的人才引進業務核準同意后,統一出具《人才引進通知書》,并形成電子證照上傳至廣東省電子證照系統實行證照共享。申請人可在辦理落戶手續后,登錄深圳市一體化綜合服務平臺自主打印審批文件,不再辦理招調工通知、調干通知、畢業生介紹信遺失證明事項。如需查詢本人歷史招調工通知、調干通知、畢業生介紹信等信息,可向人事檔案保管部門或市人力資源部門服務窗口提出申請。
五、有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業務服務宣導與業務規范管理。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業務窗口和流動人員檔案管理服務部門根據本次業務調整,完善人才引進入戶服務業務標準化、管理規范化工作。做好咨詢、服務指引、業務、隊伍管理及監督管理等,確保我市人才引進工作規范、安全、高效開展。
?。ǘ┘訌娙瞬乓M業務事中事后監管力度。定期對人才引進業務開展業務自查和交叉檢查。周期性對“秒批”業務開展數據復核工作。對承諾制辦理業務開展抽查和集中審查。各單位要通過自查以及交叉檢查,規范人才引進業務工作流程,完善工作管理機制。
(三)確保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用人單位及人才引進申請人須確保所填報信息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對存在申報虛假信息、提供虛假材料或其他違法行為的,不予辦理引進入戶手續,并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記入相關征信系統;已審批通過的,予以撤銷;已入戶的,予以注銷,退回原籍。
本通告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